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中“ 5.政策功能”增加“5.8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要求,参与采购活动且中标、成交的企业,可以用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三、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规格 3、区县****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镇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