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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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御华园伙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5,649,800.00元 | 94.99 |
采购包1(2024年至2026年漳州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类(厦门市御华园伙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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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 | 食堂运营管理、食材采购及加工、服务团队聘请与管理、食堂的日常保洁与消杀、食堂设施设备维护及保养、餐具及桌椅等日常消耗品的补充和厨余垃圾的处理等;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服务 | 二年 | 项 | 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标准进行服务 | 5,649,800.00 |
采购人代表: | 吴化平 |
评审专家: | 刘宁 、 赵友和 、 李丹 、 庄秋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各合同包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2%;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64%;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 0.36%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厦门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吕岭支行;账号:****13226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至2026年漳州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3.99390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备案编号:CGXM-****-00110[2024]00064,招标编号:****
4、中标折扣:92.54%
5、中标日期:****
6、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期为二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经办人(点击登录查看****)、负责人(吴晓光/****)。
8、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栋608单元 联系方式:张凤玲、****/957。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漳州****
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玲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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