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兴镇海南山柚农业有限公司基地项目直服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新兴镇海南山柚农业有限公司基地项目直服工程项目
使用林地的公示
为保障海南山柚农业有限公司基地项目农业设施的用地需求,拟长期使用林地建设生产用房、生产辅助用房、综合业务用房、种子库、晒场、智能温室等直服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海南省林业<关于印发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新办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屯昌县****
二、拟占用林地面积
项目拟占用林地0.3844公顷(均为III保护林地)。
三、林地权属
林地使用权属屯昌县****
四、林地用途
用于建设育生产用房、生产辅助用房、综合业务用房、种子库、晒场、智能温室等设施。
五、公示时间
****至****止(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内若未收到有实质性的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程序申报办理直服工程设施用林审核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昌盛路北路257号屯昌县****
附件:海南山柚农业有限公司基地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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