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2#
致各投标人:
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3)其他要求: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修改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保函格式出具。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扫描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对该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不变。
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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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澄清说明
致各投标人:
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
一、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子目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补充子目、计算规则、专用条款、定牌等以宁波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石浦医疗器械产业园工程[1.1]补充文件版本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及时下载至最新版本。
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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