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县2024年城市公共绿地农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现更正为:“1.投标人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安全使用环境评估技术说明(MSDS)(提供说明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自****(含)以来类似业绩,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拥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注: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4.针对本项目提供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质量保证承诺、②售后服务电话、③产品使用培训方案、④退换货流程等)。
5.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包括:①配置专用车辆供货运输、②供货人员管理方案、③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④按期供货保证措施、⑤货物储存保管措施、⑥安全保障措施、⑦项目验收方案、⑧特殊情况下紧急供货措施、⑨供货期与供货总体进度安排、⑩按质按量交货保证措施)等。
6.针对本项目提供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包含:①项目管理制度,②公司管理制度等。”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文件不做其他修改,不影响制作投标文件,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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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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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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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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