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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炉煤采样、制样设备性能试验,共包括入炉煤机械采样装置2套,入炉煤破碎设备4台,入炉煤制粉设备2台,入炉煤缩分设备3台,详见技术规范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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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适用情形(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4.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列入集团内企业成熟产品和服务清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清单的。此次采购的项目属于《2021版集团内采购目录I》中第21项-煤炭采样、制样设备性能试验范围,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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