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农产品产业链鹅毛晒场项目.QDNCF
递交时间:**** 13:5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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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56,545.1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2.2.4(7): 细微偏差扣分标准(-5.00~0.00分),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多余标识等)的内容(-5分),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处计,扣0.5分),累计扣完5分为止。 现修改为: 细微偏差扣分标准(5分),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多余标识等)的内容(-5分),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同一错误出现两次以上的,按一处计,扣0.5分),累计扣完5分为止。本项最多扣5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