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改扩建工程投资决策咨询服务
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依据《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改扩建工程投资决策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相
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3.2.2(3)经济评审中"1.评标基准价
的确定:若通过形式、资格、响应形评审的投标人多于5家(含),则以去掉一
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通过形式、
资格、响应形评审的投标人少于5家,则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的内容修改为:"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若通过形式、
资格、响应形评审的投标人多于5家(含)则以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
价后,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若通过形式、资格、响应形评审的投标人少于5家,则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且
投标报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的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
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地
址:
宜昌市****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