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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第四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综合配送供货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河北廊坊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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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食品原材料综合配送供货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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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水果、蔬菜、米、面、油、调料、肉类等食材

付款方式:由幼儿园根据供货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拦标价:0元,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经营、贮存、配送等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应符合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投标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报名时携带U盘,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10:00

开标时间:****10:00

开标、评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帝嘉苑小区底商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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