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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23年第五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上交易)

广西贵港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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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交告〔2024〕4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贵港市****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土地权属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

序号

地块(项目)名称

土地座落

规划情况

土地使用年限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报价增价幅度

实际出让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1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3.85㎡
(折合0.02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0.2123

10.2123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4.12㎡
(折合0.006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6478

1.647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3.85㎡
(折合0.02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0.2123

10.2123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4.20㎡
(折合0.006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6798

1.679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8.85㎡
(折合0.01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5391

3.5391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6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8.86㎡
(折合0.01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5436

3.543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7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8.83㎡
(折合0.01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5311

3.5311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8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26㎡
(折合0.01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9036

2.903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9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6.56㎡
(折合0.010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6237

2.6237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0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2.00㎡
(折合0.018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4478

7.447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1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6.61㎡
(折合0.010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6442

2.6442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2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26㎡
(折合0.01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9036

2.903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3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2.00㎡
(折合0.018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4609

7.4609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4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26㎡
(折合0.01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9036

2.903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5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6.03㎡
(折合0.009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4112

2.4112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6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2.00㎡
(折合0.018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4851

7.4851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7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14㎡
(折合0.01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8556

2.855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8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6.00㎡
(折合0.009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6977

3.6977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19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08㎡
(折合0.01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8317

2.8317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0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6.00㎡
(折合0.009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9344

3.9344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1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0.20㎡
(折合0.030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0.1705

10.170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2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35.73㎡
(折合0.05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8.9149

18.9149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3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37.73㎡
(折合0.057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20.4338

20.433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4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0.21㎡
(折合0.030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0.1206

10.120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5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0.21㎡
(折合0.030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0.1045

10.104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6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4.65㎡
(折合0.037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6.2547

16.2547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7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2.32㎡
(折合0.03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2.4585

12.458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8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2.21㎡
(折合0.03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2.3898

12.389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29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2.33㎡
(折合0.03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2.4368

12.436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0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4.47㎡
(折合0.037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16.2019

16.2019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1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29㎡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7150

3.7150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2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30㎡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7196

3.719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3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6.55㎡
(折合0.02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2108

7.210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4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29㎡
(折合0.002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0.8407

0.8407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5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20㎡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6795

3.679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6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30㎡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7196

3.719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7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28㎡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7115

3.711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8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34㎡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7356

3.735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39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34㎡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7356

3.735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0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85㎡
(折合0.01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9401

3.9401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1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88㎡
(折合0.01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9515

3.951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2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8.97㎡
(折合0.01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5870

3.5870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3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8.97㎡
(折合0.01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5870

3.5870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4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8.72㎡
(折合0.013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4876

3.487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5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0.86㎡
(折合0.016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4.3425

4.342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6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72㎡
(折合0.012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4.8287

4.8287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7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72㎡
(折合0.012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4.8287

4.8287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8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93㎡
(折合0.01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9710

3.9710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49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87㎡
(折合0.01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9471

3.9471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0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33㎡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5.0371

5.0371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1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33㎡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5.0371

5.0371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2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7.50㎡
(折合0.011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4.3983

4.3983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3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36㎡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5.0486

5.048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4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27㎡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4.9436

4.943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5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26㎡
(折合0.014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4.9442

4.9442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6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2.37㎡
(折合0.019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9468

7.946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7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2.37㎡
(折合0.019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9468

7.9468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8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1.65㎡
(折合0.017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3385

7.338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59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1.59㎡
(折合0.017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3156

7.3156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60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1.96㎡
(折合0.018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6775

7.677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61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11.95㎡
(折合0.018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7.6730

7.6730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62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70㎡
(折合0.01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8795

3.8795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63

贵港市****

贵港市同济大道与金港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9.75㎡
(折合0.015亩)

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0且不大于3.5

****止

3.8990

3.8990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二、挂牌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至****;

(二)挂牌报名时间:****8:00至****17:00;

(三)挂牌报价时间:

地块编号

报价时间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0: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8:00至****16:00

贵港市****

贵港市****

贵港市****

三、出让方式

实行有底价的公开挂牌出让,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贵港)(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出让,网址:

http://202.103.240.162:8081/GgzyjySSO/login/oauth2login?PlatformCode=E****

四、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网址:

http:****

五、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逾期不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及其参与投资的企业均不得参加竞买。存在上述行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六、出让的其他要求

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局于****对相应地块出具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要求进行建设。

七、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八、成交价款缴交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不包含有关办证费用)。

九、建设期限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年内开工建设,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并在开工、竣工时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延期的,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十、违约责任

(一)除出让人原因外,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除出让人原因外,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竞得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竞得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五)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出让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竞得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出让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竞得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十一、挂牌报名要求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当详细阅读网上出让公 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网上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出让文件无异议。有意竞买人可在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入网上交易系统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一)竞买申请人为个人的:

1.竞买申请书;

2.资信证明(竞买人在报名期内到商业金融机构出具);

3.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 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

4.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二)竞买申请人为单位(公司)的:

1.竞买申请书;

2.资信证明(竞买人在报名期内到商业金融机构出具);

3.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 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注:成交当天,竞得人需持单位公章及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材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二、缴款账户

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缴款至以下任一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明:20XX年第XX期(X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

(一)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99

(二)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

(三)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港北支行

账 号:********

(四)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广西贵港农村商业银行金港分理处

账 号:****657495

(五)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贵港荷城分理处

账 号:****17663

十三、交易服务费事项

根据《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点击登录查看收费主体和收费项目的复函》(贵发改函〔2019〕55 号)和《贵港市****点击登录查看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未交清的不得领取《成交确认书》,不予协助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事宜。

十四、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的整数倍;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十五、组织实施及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和具体承办。

挂牌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咨询电话:交 易 中 心 0775-****

市自然资源局 0775-****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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