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41335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新平鲁奎山光伏项目通信系统及调度自动化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鲁奎山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场址分为南片区和北片区两个片区,北片区装机容量16.5MW,南片区装机容量43.5MW。北片区位于扬武镇场丕且莫村附近山坡地带,地理位置介于102°12'56.90"~102°14'22.25"、23°56'8.99"~23°57'29.21"之间,海拔高程在2000~2520m之间;南片区位于扬武镇高笕槽南侧2-5km范围内的山地区域,地理位置介于102°7'49.25"~102°8'36.57"、23°50'11.16"~23°52'52.42"之间,海拔高程在840~1270m之间。场区内主要植被为荒草地、零星低矮灌木。场址地形开阔,适宜光伏建设。项目采用630Wp单晶硅组件。
本工程运输采用公路运输,对外交通运输路线为:玉溪市****
2、采购范围:
供应商须承担新平鲁奎山光伏项目通信系统及调度自动化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包装、发货、运输、现场交货,并对上述技术服务的质量负责。供应商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应商须无偿进行补充,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通信系统及调度自动化设备 | 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 | 含通信系统及调度自动化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采购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前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鲁奎山光伏电站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物资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质量要求:
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7、计量方式:
按实际到货数量清点计量,不满足要求的将予拒收处理。
8、付款方式:
8.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付款。
8.2合同价格的支付
到货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到货合同货物金额的60%作为到货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到货验收单;
(2)供应商签发的合同货物的质量证书;
(3)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开具与到货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安装调试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安装合同货物金额的10%作为安装调试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字确认的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的确认单;
(2)供应商开具与安装调试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安装调试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竣工验收款: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验收合同货物金额的20%作为验收款:
(1)自项目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
(2)供应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竣工验收款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届满且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款:
(1)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现场签发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单;
(2)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开具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财务收据;
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本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从全容量发电并取得业主签发的竣工报告之日计算;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时间从竣工验收完成并取得竣工报告之日计算;质量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试验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以及产品的售后、维修、质保承诺书。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下载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方式2)请登陆https:****/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点击登录查看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和集采平台(https:****)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邮 编:650225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项目名称:鲁奎山光伏项目部
项目地址:云南省玉溪市****
项目联系人:陶 茹
电 话:****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九、纪检监督机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第三分局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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