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采 购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16款的规定,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该补遗书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1.对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9款中:最高限价单位为“万元”。
2.原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延长至9月23日9点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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