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马驿路跨锦江桥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木马驿路跨锦江桥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答疑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4)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2)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关于文件中所提及的“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此证明材料是否指代: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或者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投资概算评审报告(包含分项工程建安费)或者专业咨询机构出具并经业主盖章确认的初设概算(包含分项工程建安费) 请明确为感!”
回复: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能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均可。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