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05:03
1.采购条件
洛阳龙门站换乘中心落客平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为缓解龙门高铁站送客匝道桥落客平台高峰期拥堵问题、提高换乘中心利用率,同时实现旅客的无风雨换乘通行、给高铁站出行旅客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在换乘中心东侧人行天桥上方至龙门高铁站之间增设160米雨棚,其中:换乘中心东侧人行天桥上方为固定雨棚,长约90米;天桥至龙门高铁站之间为活动雨棚,长约70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采购范围:本项目包括换乘中心东侧人行天桥上方至龙门高铁站之间增设固定雨棚和活动雨棚的设计及施工等所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项目设计图纸、完成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施工及移交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工作(新建、拆改、破除、恢复、竣工资料编制存档等)、配合完成结算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设计图纸;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雨棚安装,并通过发包人验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响应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企业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法有效: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响应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响应人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设计及施工业绩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组合,但一个合同只能组合一次)。
3.4项目经理:由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兼任。
3.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求:①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须在响应人单位注册);②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或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职务;③须为响应人在职正式职工,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3.6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合法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册在响应人单位);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③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或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④须为响应人在职正式职工,与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⑤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3.7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8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9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10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的,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及一名成员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的分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据此共同合并满足采购公告3.2~3.6款的规定;
(3)项目经理应为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正式员工担任;
(4)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各自满足采购公告3.1、3.7~3.9款的规定;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进行响应,如有违反,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联合体响应;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等;
(7)联合体获取采购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注:
1.类似工程定义: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
2.企业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姓名、职务及工作内容,否则需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响应人作为分包人或联合体非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 洛阳市****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进行远程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通过发邮箱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响应人应将文件费由响应人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
账 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点击登录查看70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洛阳市****
联系人:连先生、袁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洛阳市****
联系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 话:****
邮 箱:****@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