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批身边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及时发现群众身边隐藏较深的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线索。
一、举报线索范围
1.全市范围内涉及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侵占破坏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环境问题;其他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
2.制定和执行生态环境政策规章等文件过程中,未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审查,拍脑袋决策、层层加码,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基层负担。
3.平时不作为、不担当,在上级督查检查考核、大气管控或污染天气期间,不考虑实际情况,不分青红皂白,紧急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停业。
4.群众信访投诉处置不力、作风不正问题,给人民群众和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5.生态环境执法中,对一些涉及民生、问题较小或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不给予合理的过渡期和整改时间;生态环境执法中小过重罚和不符合规定的免于处罚。
二、举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30至17:30)
三、有关说明
1.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提供本人真实信息,如姓名、联系电话。举报人提供线索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涉嫌违法的相关事实、时间、地点和证据等内容。
2.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信息严格保护,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查实的,根据《贵州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该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谎报或者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为便于工作人员就近核实处理,请按照属地进行反映。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市级0858-****;
六枝特区0858—****;
盘州市0858—****;
水城区0858—****;
钟山区0858—****。
2.邮箱举报:****@qq.com
3.直接举报:六盘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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