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地点:邹平市外事记忆纪念馆。
2.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为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工程过程配合等】。
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付款方式:图纸经相关部门审核完成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全部施工图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无息)。
5.上限价:26万元。若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此上限价,其报价将均被拒绝。
7.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报告成果文件数量需满足主管部门审核及存档要求。
8.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设计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其他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2个三年内(****至****,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