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 号)精神,鉴于春晖冷链(1#冷库、2#冷库、1#厂房、水泵房入口楼梯间)项目已竣工,且施工单位自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局根据项目施工单位申请,拟返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至****(30天)。
1.项目名称:春晖冷链(1#冷库、2#冷库、1#厂房、水泵房入口楼梯间)项目
2.施工单位:福建辽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开工时间:****
4.项目竣工时间:****
5.工资支付情况:该项目已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材料,从2022年9月份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该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来电向区社管局劳动保障科反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举报、投诉电话: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
项目部负责人姓名:方九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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