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历史长廊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快捷简易询价公告(****)
我部就文化历史长廊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快捷简易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文化历史长廊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采购选取一家供应商为我部文化历史长廊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快捷简易询价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资格条件。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②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④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⑤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⑥报价人应具相应经营或者销售范围(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⑧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性条件。①报价文件须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②文件内容按要求签字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文件盖骑缝章;③完全满足商务技术要求;
五、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20 日至 9月 2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报价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专利权和保密承诺书;
8.《申领采购文件登记表》;
9.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领取当面递交,若采取电子邮件形式,需扫描为PDF格式打包为压缩文件作为邮件发送至受理人邮箱(****@qq.com)。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要求(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对接邮箱)。邮件主题、内容、附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对于邮件主题、内容及附件的要求。受理人审核无误后将《快捷简易询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申领人邮箱。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告附件1)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公告附件2)
《报价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公告附件3)
《专利权和保密承诺书》(公告附件4)
《申领采购文件登记表》(公告附件5)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 月29 日08:30时前。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评审时间。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递交并做好密封处理或邮寄报价文件。
(三)报价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经报名通过后,联系采机构人员提供详细地址)。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贾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孙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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