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源 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台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共新建7个地块,分别为:台江区****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福州市****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至 ****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州市****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州市****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 郭敏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
联系电话:****、保证金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