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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研究院网络安全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建设调研项目比选公告

上海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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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研究院网络安全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建设调研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研究院网络安全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建设调研项目(比选代理编号:****),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比选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研究院网络安全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建设调研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完成网络安全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建设调研。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3服务地点:上海市。

1.2.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名。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单项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单项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种类根据其《参选一览表》所选择的发票种类确定,最高参选限价要求具体如下:

(1)若本项目参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序号

工作内容

单项限价

(不含税总价,元)

1

开展调研工作,完成《我国网络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调研报告》撰写

114000.00

2

负责美国等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创新体系能力建设相关情况调研梳理,形成《国外创新能力体系实践调研报告》

72000.00

3

完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经验梳理》撰写

114000.00

(2)若本项目参选人开具其他发票的:

序号

工作内容

单项限价

(含税总价,元)

1

开展调研工作,完成《我国网络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调研报告》撰写

114000.00

2

负责美国等全球主要国家或地区创新体系能力建设相关情况调研梳理,形成《国外创新能力体系实践调研报告》

72000.00

3

完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经验梳理》撰写

114000.00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但需要参选人按如下步骤完成本项目的信息登记:潜在供应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登记申领后需通过我司“神采E易(https:****。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13时30分00秒。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远程视频会议和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唱价,唱价会议前,比选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告知参选人会议码进行线上远程视频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前做好接入准备并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国电信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

邮 编:200122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邮 编:200050

联 系 人:苟瑞、赵慧婷、李星儒、江诚浩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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