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处置的环陆牌LYT9400P重型平板半挂车均不含轮毂和轮胎,该批车辆原主要用于氧化铝运输,车辆性能一般,轻微抖动,外观仅一般,尾灯一般,车辆行驶磨损较大,性能存在一定减退现象,强制报废年限至2033年3月-12月期间,现存放于新疆昌吉市**** 二、本次处置半挂车的评估价值为含税价(增值税)。 三、本次处置半挂车行驶证车辆整备质量6500kg为含轮毂及轮胎质量,但本次处置不含轮毂及轮胎,车辆整备质量仅供参考。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配备每辆车12个轮毂及轮胎方可使用,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处置半挂车部分年检、运营检时间临近,受让方须自行完成车辆年检等工作,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五、本次资产处置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六、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车辆进行踏勘,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七、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辆性能、车辆权属、相关费用和过户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车辆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