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度副食品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出发。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人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且报价服务项目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业务范围。
(七)报价人在当地有实体门店或者供货点,具体地点电话问询。
(一)发售时间:****至9月30日(10:00-13:00,16:00-20: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注: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参与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申领方式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电子邮件递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当面递交: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后装订成册。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
(五)采购文件售价: 0元/份。
联 系 人:那先生、马先生
电 话:****、****
项目监督人:朱先生
办公电话:473053
移动电话:****
地 址:阿勒泰地区
项目监督人:季先生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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