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维修工程设计采购公告(二次)
我单位拟对 光缆维修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光缆维修工程设计
(二)预算金额:30,000.00元
(三)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施工地点:2处,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和青岛市即墨区
2.工程投资金额:78万元
(四)设计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派专业人员负责我单位设计,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可用于招标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2.在后续该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配合采购单位进行图纸设计变更(如需)等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供应商需同时具备通信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一)设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保密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并自觉接受采购方监督。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款。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为完成设计后,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递交设计资料和发票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在15日历天内支付至中标金额90%设计费。第二阶段为所设计工程施工结束,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递交发票和支付尾款申请等结算资料,采购单位在15日历天内支付剩余设计费。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具体邮寄地址发短信询问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9月29日16时前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必须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只递交正本1份)
(四)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作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资料,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询问收件地址发短信。
纪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