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采购提质增效“组合拳”
本报讯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达10.44亿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达10.28亿元,政府采购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8%。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出“新拳”, 严禁采购项目拆分和规避采购程序。印发相关制度文件,严格要求政府采购专员,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督查和预防并重,构建行政监督与采购单位自律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建立“落实主体责任+零容忍约束”制度,有效管控政府采购风险。今年以来,以新收到或正在处理的投诉和举报案件为线索开展不定期检查,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加公开透明。目前已对2个采购单位的15项采购活动进行了核实,并依法依规出具行政监督政策性意见。
在确定采购方式方面出“实拳”, 严禁采购项目“化整为零”和规避公开招标。完善管理制度,出台文件明确了规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情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规避公开招标法律责任等。强化落实责任,严格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和绩效目标,规范重点环节的操作以及内部管理和采购项目执行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机制,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以强化采购人诚信建设为切入点,严禁采购项目“化整为零”,严格规避公开招标的风险管理,防范编制采购文件违规行为,以确立采购人主体职责为重点,理顺各方主体权责,推动形成授权合理、责任明晰、监督有力、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在实施自主采购方面出“细拳”, 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以“绣花”功夫推进精细化管理。一方面,采购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单位优先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且非集中采购目录产品,采购人可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规定、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等规定自行组织采购。另一方面,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由采购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等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自主采购行为。
在严格采购预算管理方面出“硬拳”,规范执行“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贯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提交政府采购备案计划和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预算关联,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或超标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已批复的预算金额及用途。政府采购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审核政府采购备案项目260个,没有发生“无预算、超预算”的采购情形。
(邱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