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点击登录查看中成药生产平台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混凝土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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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及第五章关于支付时间节点及比例约定“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垫资供应混凝土;双方于每月15日前办理过程结算手续,主体结构封顶且验收合格后4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确认总账款的60%,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后的45天内支付至已确认总账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确认总账款的97%,余款3%在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现将其变更为“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垫资供应混凝土。工程结构完成正负零后的4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确认总账款的60%,主体结构封顶后4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未支付已确认总账款的60%,整个工程供货结束后的45天内支付至总账款的80%,工程供货结束后半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确认总账款的97%,余款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