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业绩要求 | 近3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年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非住宅类)。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成立的,提供半年报即可)。 |
信誉要求 |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 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⑤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 ⑥近三年内(****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3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3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