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 编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池东自**** | ****GB01507W**** | 胜利镇206国道西北侧地块一 | 胜利镇方村村 | 工业用地 (A区:27693.34㎡,B区:1796.5㎡) | 29489.84 | 357 | 74 | 4 | 50 | 1.2以上,2.5以下 | 40%以上 | 15%以下 |
本次出让宗地以净地条件为准,宗地规划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法定工作日)到点击登录查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法定工作日)到点击登录查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点击登录查看在****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8:30—****15:30。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开标二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年。
2、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八、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张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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