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10:10 鸡自然资收告字〔2024〕12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收回。从即日起请下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所辖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
注销登记手续。
1. 立新矿 2011-01 号地块(立新矿通达运输队)A-01,规划用地面 3780.51㎡,位于鸡冠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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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