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单身公寓室内标准化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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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编号:****
2.2工程特征: 对我院54号楼单身公寓进行室内标准化装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建设地点: 天津 市 河东 区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约810平方米 估算价: 118.954281 (万元)
2.5计划工期: 30个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对我院54号楼单身公寓进行室内标准化装修改造,包括房修土建工程、房修电气工程、房修给排水工程、房修采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经现场勘察测量所有整修项目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要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中可能存在的漏项错项,长度、面积等不准确的情况,投标人商务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存在以上情况不能作为变更增项的理由。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投标报价工程量的,工程结算审计时予以核减。
2.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企业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6本项目特定资质:
3.6.1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6.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6.3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施工程记录,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6.4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装修改造工程业绩1项;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24 日至 2024年 0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生活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 年 09月 24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在 生活服务中心三楼 持(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被授权人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申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生活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院(盖章)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邮 编:300000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任先生 薛先生
电 话: **** ****
采购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天津市****
邮 编: 300204
联 系 人: 张雯、王维伟、李秉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2024年 09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