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的点击登录查看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和建筑机械新建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通过公开询价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本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和建筑机械新建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
2、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67871.00㎡,总建筑面积为49041.57㎡,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27003.69㎡,二期建筑面积为22037.88㎡,建筑密度为59%,容积率为1.24,绿地率为10%。
本次为一期建设,采购范围包含一栋厂房,一栋办公楼及设备用房及厂区配套工程,其中1#厂房为一层,建筑面积为22502.09㎡,建筑高度为21.30米,最大跨度为24.00米;1#办公楼为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118.75㎡,建筑高度为18.40m,最大跨度为9.00米;设备用房为一层,建筑面积为201.60㎡,建筑高度为4.90m。
3、项目地点:清远市****
4、采购范围:点击登录查看绿色装配式钢结构和建筑机械新建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含所有材料和设备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含门窗检测)与本项目有关的按照GB 50618-20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检测服务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采购人要求及采购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且需满足项目施工过程需要、竣工验收要求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的要求。)
服务内容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3)中标人需按相关要求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4)本项目实施期间,如因本项目验收需要,经采购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其他检测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采购人提供检测,并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5)中标人应具备自行完成约定项目的检测工作的能力,本项目不得转包;如中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或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由不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中标人报采购人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相应单位实施,并按相关要求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确认,确保不影响项目验收。中标人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此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已包含于投标报价中。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
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6、最高投标限价8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采购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且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4.****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二)。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供应商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已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①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②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组成:
1.封面(需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第三方检测费报价函原件(附件2);
4.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后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文件。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拟参与响应的供应商请于****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拒收。
五、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六、递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技广场金华园区七楼726,
七、联系人:陈工、曾工,
八、联系方式:****/****@163.com。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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