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下交通检查卡点建设工程监理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羌下交通检查卡点建设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根据本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羌下交通检查卡点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公常路深莞交界处西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羌下检查站临时建筑,新建安检大厅、指挥勤务用房、生活保障用房,安装配套设备,总建筑面积1495㎡。项目匡算总投资998.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4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5.82万元,预备费47.5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 | ||||||
3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对本羌下交通检查卡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实施监督与管理,完成本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全部服务工作,燃气工程监理工作除外。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9-24 18:00 至 2024-9-27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220064.86元 | |||||
7 | 结算方式: | 本工程监理费的计取参照《关于贯彻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深价规[2009]1号)的规定执行,施工阶段监理费计费额按以概算批复的建安费(扣除不在发包范围内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I级)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工程保修阶段监理费按施工阶段监理费的0%计取。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相对应的监理费且不得超过4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执业资格,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szgm.gov.cn 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