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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泉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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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泉州市 公告时间 **** 16:3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地点:泉州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90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官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永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1416室 邮箱:****@163.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官:****
附件:
附件1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1).docx

项目概况

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地点:泉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90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0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价(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投标保证金

1

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

1项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24908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元

说明:

1.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谈判供应商投标时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人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

3.谈判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提供谈判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说明:4.1依法缴纳税收: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资信证明)。(说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点:泉州市****)

方式:****起至****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点击登录查看(地点:泉州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需附上转账凭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五、开启

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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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 2024年永春公路分中心公路宣传标语标牌更新制作项目谈判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零捌拾元整(¥249080.00元),《采购清单》的采购价格为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按总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本《采购清单》的采购价格,中标单价=投标折扣率*单价限价,合同费用结算=中标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折扣率计算时最多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如90.00%;谈判供应商报价折扣率报价数值超过100%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谈判供应商条件: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书)

3.谈判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提供谈判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说明:4.1依法缴纳税收: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资信证明)。(说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起至****17:30时截止(节假日除外)。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点击登录查看(地点:泉州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需附上转账凭证。]

七、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以接收。

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永春县****

采购代理联系人:小官 联系电话:****

地址:泉州市****

电子邮箱:****@163.com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十四、本次采购解释权及招标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

2024年 9月24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永春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泉州市****1416室 邮箱:****@163.com

联系方式:小官:****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官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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