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海关手持式核素识别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海关手持式核素识别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海关手持式核素识别仪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成交并签订合同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交货物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08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电子邮箱获取的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账号:****85588,对公转账)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质疑函范本》格式。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8558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刘莹、宋盈达、孙嘉琪****-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莹、宋盈达、孙嘉琪
电 话: ****-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