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荆州物流部前清车间机械楼栏杆维修及防腐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 中粮荆州物流部前清车间机械楼栏杆维修及防腐 项目,采购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 竞价采购 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概况:
项目名称:中粮荆州物流部前清车间机械楼栏杆维修及防腐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对前清车间机械楼栏杆进行维修和防腐。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荆州市****
工期: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采购人相关标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报价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 、转的状态,报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7.本项目成交后,成交单位需为其施工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费用,保险赔偿需达到单人赔付100万元。
8.报价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有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报告本单位招标委。
9.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近似情形对围串标行为进行认定;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参照《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失信客户和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冻结、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规定执行。
10.《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请于****14时00分至****14时00分注册、登录(https://eps.cofco.com/#/index)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于****14时00分前完成报价。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北省荆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五、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中粮油脂沿江区:
联系人:危女士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cofco.com
中粮油脂: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cofco.com
信访举报电话:****
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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