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1.1期机电二期8KW热管背板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1.1期机电二期8kW热管背板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热管背板 | 额定工况显冷量8kW,送回风温度25/35℃ | 580 | 台 | 背板厚度≤200(mm) |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合同生效后20日内将投标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15.92920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项目唯一授权函;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1年(含)以上。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空调配套设备)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500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
1.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投标,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即视同满足资格要求。
2.3.3投标产品认证要求:
2.3.3.1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零元)。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4潜在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投标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采用此方式,建议各投标人预留足够的时间,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
5.3本项目开标将于5.1规定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
开标当日,招标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招标代理人员将于开标当日联系投标人进入线上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开标时会议系统接入的投标人的唯一账号。开标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
5.4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招标人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业务)李佳慧、孙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
邮编:200085
传真:****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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