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筑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小流津排水渠、沧浪渠、幸福渠、沧石路南边沟、减北排干、保庄子干渠。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小流津排水渠:改建阻水桥梁3座,扩建节制闸1座(三合庄闸),岸坡护砌河道长度1200m;(2)沧浪渠:改扩建节制闸3座(顾官屯闸、马落坡闸、前李寨闸),岸坡护砌河道长度1000m; (3)幸福渠:清淤疏浚河道长度6.75km;(4)沧石路南边沟:清淤疏浚河道长度5.53km;(5)减北排干:减北排干与沧浪渠交汇处新建分水闸1座,名为寨里分水闸;(6)保庄子干渠:更新改造保庄子排灌站1座。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1.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合同签署10日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等设计成果;施工工期:****前全部完工。 2.1.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9(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排序)。(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4) 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异议渠道: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 档位 概算价范围(m) 收费金额(元) 一 m<500万(m≠0) 300~800 二 500万≤m<1000万 800~1000 特殊情况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①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本);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30:00 至 ****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建筑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500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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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常金宇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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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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