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市社会福利院未保中心运营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社会福利院未保中心运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0元
最高限价:8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抚新区****)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抚新区****)
六、开启
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抚新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1394238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李石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02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晓昱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