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固镇县****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预算、清单预算造价、招标控制价为:12112.674363万元(含暂列金700万元),现修改为:12115.599401万元(含暂列金700万元)。
2、对本项目部分子项不可竞争费取费费率进行了修正,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资料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资料作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4工程进度款支付”现修改为: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付款申请: 本项目各子项的工程进度款在每1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周内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各子项独立结算。 2.付款程序:发包人在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的并经跟踪审计单位审定的已完工程报表后,21天内办理付款手续并将应付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3.付款节点及进度: (1)固镇县**** 1)工程进度款按每1个月支付一次,每次付至该付款节点内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审定工程价款的85%。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审定工程价款的85%。 3)通过最终竣工结算审核后28日内,按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中标人缴纳工程结算价3%的质保金后(质保金形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按审计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注:各幼儿园独立开工、完工、竣工并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2)固镇县**** 1)工程进度款按每1个月支付一次,每次付至该付款节点内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审定工程价款的85%。 2)通过最终竣工结算审核后28日内,按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中标人缴纳工程结算价3%的质保金后(质保金形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按审计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3)固镇县**** 1)工程进度款按每1个月支付一次,每次付至该付款节点内已完成工程量对应审定工程价款的85%。 2)通过最终竣工结算审核后28日内,按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中标人缴纳工程结算价3%的质保金后(质保金形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按审计审定金额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 |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固镇县城市****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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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和造价文件2固镇县****等三个项目施工总承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