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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侨欧悦城南侧(环城南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丽水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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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锦侨欧悦城南侧(环城南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预算

最高结算比例

1

锦侨欧悦城南侧(环城南路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1

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65240元

100%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6.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采购文件价格:300元/份,于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地址:丽水市****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0.履约保证金:无。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

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时间:****14:30(北京时间)。

14.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

15.联系方式:

15.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负责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

15.2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人:朱余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潘祁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

15.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莉 联系方式:****

地 址:丽水市****

16. 本公告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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