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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石墨矿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2.2规模:生产线年处理原矿129.96万t(原矿由汽车运输至厂区原料堆场,粒度≤750mm,平均品位8.6%),年产石墨精粉10万t(C=95%,水份≤0.5%),主要产品规格为+50目,-50~+80目,-80~+100目,-100目,产品包装后由汽车运输出厂或由罐车直接运输出厂。总建筑面积:38132.01㎡。项目建设工程费29,437.77万元。
2.3计划工期:建安工程、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在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全部完成(含1个冬霜期、试生产1个月)。
2.4招标控制价:29437.77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加工区****
详细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设备、建筑、结构、电气、自动化、给排水、暖通、动力、安全、环保、消防等专业内容。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管理;设备及材料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及随机专用工具等,监造、运输进厂、卸车、保管、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达标;竣工验收;试生产及达标达产、项目报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级以上资质,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至少1项年产不低于1万吨的非金属矿生产线设计或建设项目。
3.1.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选矿或矿物加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已完成或新承接至少1项年产不低于1万吨的非金属矿生产线项目设计或建设项目,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2024年3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根据建办市****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电力工程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6)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专业施工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24年3月-至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中的任一险种即可)。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相关管理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配备1名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负责人,还须1名技术负责人,2名施工员、3名专职安全员、3名质量员、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2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实施阶段,实际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证企相符,须提供连续6个月(2024年3月-至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2)机电工程和电力工程相关管理人员: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规模并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进行配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被“信用中国(https:****://wenshu.court.gov.cn/)”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投标,未被列入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的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认定企业资质,须具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等;
(4)联合体各方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5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必须指定牵头人,接受委托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签订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至****,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09时00 分。开标地点:鸡西市****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
7.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
10.2按照鸡西市****
10.3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方 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李享、贾雨华
电 话:010-8112 2887、****
电 子 邮 件:****@bnbmg.com.cn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