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小计(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可视喉镜 | 1 | 台 | 25000.00 | 25000.00 | 否 |
合计金额 | 25000.00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
1 | 可视喉镜 | 1. 喉镜由显示部件、镜片支架部件(摄像头、LED灯)、充电器组成,使用时需和有注册证的一次性使用喉镜片配合使用,喉镜不与人体直接接触。 2. 配套使用一次性喉镜片有镜尖角度和弧度,使摄像头焦距清晰度最大化,更易于气管插管。 3. 显示屏尺寸≤3.0英寸液晶显示屏。 4. 分体式设计,方便消毒。 5. USB读取与存储,仪器带≥8G内存,录像≥4.5个小时。 6. 喉镜片支架长度≤84±6mm 7. 喉镜片支架端宽度≤9.0±1.5mm 8. 喉镜片支架端厚度≤9.0±1.5mm 9. 显示器能上下0°~130°转动,左右0°~270°转动。 10. 纺锤型短手柄设计,握持舒适。 11. 图像分辨率≥3.72lp/mm 12. 支持低电量屏幕显示功能。 13. 充电器输出:5V,1200mA(±3) 14. 光源照度:≥150lux 15. 景深:5-100mm 16. 充电时间<3小时,连续放电时间达120分钟以上,充电次数>300次。 17. 视场角:镜前端为弧形设计视场角60°±15% 18. 喉镜片具有防雾功能。 19. ★使用期限≥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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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30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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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时间: **** 10:00:00
发布时间: **** 17:30:45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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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