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海曙区****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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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640,47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曙区**** 澄清修改文件(2) 致各投标人: 海曙区****(交易登记号:****)因故延期,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澄清如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发布)与本澄清修改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1、原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16时00分】”现修改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16时00分】” 2、原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16时00分】”现修改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16时00分】” 3、原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09时00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09时00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