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生产需要,我公司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黄豆(芽豆)、丹麦诺维信脂肪酶、丹麦诺维信葡萄糖氧化酶、硬脂酰乳酸钠、维生素C的供货商家,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委托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服务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期限:一次性供货,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周内把货物送至采购人所在地,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三)服务价格:各产品最高限价以上表标示价格为准
(四)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方把货物运至需方公司内,需方检斤检质合格后通知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及案例经验。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品项、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对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二年(2022-2023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12:00时。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报名材料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点击登录查看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后,供货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点击登录查看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五)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联 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640 (40).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