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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清溪医院手术电动动力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市清溪医院**市清溪医院手术电动动力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DG-24-19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1、项目内容:序号货物名称数量预算单价(元)最高单价限价(元)小计金额(元)备注(一)◆手术电动动力设备1台¥600,000.00¥450,000.00¥450,000.00(二)体外冲击波治疗仪2台¥186,000.00¥186,000.00¥372,000.00最高限价总金额(元)¥822,000.002、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③投标产品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4、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6、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00-09:30(**时间)。。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09:30(**时间)。2、开标地址:**市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邮箱:(略)@#@null@#@null@#@清溪医院手术电动力设备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null@#@null@#@2024年09月25日10时10分至2024年09月30日23时59分@#@null@#@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赵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