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芦街道食堂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芦街道食堂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40.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每个分包确定一名中标人。招标内容包括蔬菜类、肉制品类(包含冷冻制品)、水果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食材。本项目共分为3个分包,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分包号 | 品类(包含以下但不限于,方便日后拓展采购) |
1 | 蔬菜类 |
2 | 肉制品类(包含生鲜、冷冻制品) |
3 | 水果类、干货类、调味制品类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2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注: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3
1.投标人若为经营型企业须提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招标单位联系人沟通。
长芦街道食堂采购、配送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