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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镇海区(含贵驷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普查测绘与近期建设规划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宁波 全部类型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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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镇海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海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农村雨污水管线探查测绘,结合测绘成果完成农污治理系统评价,提出农污治理目标,合理制定近期建设目标,提出优化调整方案,对农污治理提出改造建设计划。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所有合同工作内容并提供完整的成果报告,其中普查测绘及评估应于2024年11月底前交付初步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同时具备①应具有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应覆盖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及工程测量专业;②具有经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服务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服务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服务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服务商进行响应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服务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解密:服务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服务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服务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镇海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建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沈朝伦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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