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长征组雕翻制项目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4/9/26 16:45:34
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长征组雕翻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长征组雕翻制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雕塑艺术馆长征组雕翻制项目
2.2招标范围:《长征》组雕制作、安装,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交货期:3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控制价:240万元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2024年 9 月 27 日至2024年 10 月 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上传资料,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满足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4)满足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平台使用费200元,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投标人完成费用支付后投标人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7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5.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5.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5.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招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传递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6.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nmgcqjy.ejy365.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金柯延
联系电话:****
邮 箱:****@126.com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行 号:****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