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园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给水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14:37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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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723,741.9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将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1.5条调整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或施工项目班子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班子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班子负责人。”;将招标公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增加“2.3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