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雁江区****
1.通过邮箱发送至****@qq.com,并请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注明“姓名(或单位)+关于调整雁江区****
2.通过信函邮寄至四川省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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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雁江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雁江区****
国家税务总局雁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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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雁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自2019年资阳市****
一、资阳市****
一级区****
西门片区****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8元。
二级区****
沱东新区****
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2元。
三级区****
四级区域。东面以沱江河堤为界以西,南面以遂资眉高速以北,西面以成渝高速以东,北面以成资大道以南,除一、二级、三级区域以外的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
五级区域。资阳城区中心规划范围内(含上述一至四级区域)工业用地以及除四级及以上区域以外的其他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3元。
二、资阳市****
一级建制镇。迎接镇、祥符镇、中和镇、临江镇、宝台镇、南津镇、丹山镇、伍隍镇、小院镇、老君镇、保和镇镇域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按建制镇二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4元,其中镇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按照建制镇三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2.5元。
二级建制镇。丰裕镇、堪嘉镇、石岭镇、东峰镇镇域范围内的应税土地按建制镇三级地标准征收,年税额每平方米2.5元。
三、此次调整从****起执行(以最终政府发文确定时间为准),有效期5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资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