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保亭县建筑垃圾分拣消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价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拟开展保亭县建筑垃圾分拣消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价编制服务单位的遴选工作,请符合条件和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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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保亭县建筑垃圾分拣消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价编制
三、项目建设规模
加茂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加茂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地块面积:4120.58㎡)
该转运调配场设计日暂存能力为57吨/天,按照暂存15日计,场区建(构)筑物包括建筑垃圾堆放间(含装修垃圾堆放间)、洗车台、雨水调蓄及初期雨水池、化粪池、门房、箱变。
四、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保亭县建筑垃圾分拣消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价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及后续服务工作。
五、报名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查验记录);
2.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
3.具有相关资质能力。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财评审定的控制价为标准,并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3.需提供有关社会稳定性评价编制的业绩证明资料;
4.提供机构有固定的专业服务团队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费凭据);
5.需提供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6.需提供服务本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价编制工作方案;
7.参选单位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8.报价方式:报价函盖章密封,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百分比格式,同时标明增值税税率,明确发票类型为普票或者专票;
9.报价文件与报名文件各自封装单独提交。
八、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现场递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九、遴选评审
本次选聘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
十、报名时间
****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一、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十二、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并签署报名表
十三、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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